ofo被追索2.5亿元,法院裁定“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6月18日,据一份执行裁定书,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 (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牵涉一起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5亿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 (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法向法院报告,其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投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或账户无余额。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系统反馈查询信息为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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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好消息记录员于2019-06-18 07:45发布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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