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之六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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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原则:开闭原则

  • 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方法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修改现有的代码。
  • 遵循开闭原则可以使程序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
  • 应该对程序中频繁变化的部分做成抽象。

一、单一职责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 这些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 单一职责原则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

二、里氏替换原则

2019年4月14日更新

三、依赖倒转原则

2019年4月21日更新

四、接口隔离原则

2019年4月28日更新

五、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2019年5月5日更新

六、合成复用原则

2019年5月12日更新